施工噪音扰民11次处罚仍不收敛 132户居民集体起诉二审胜诉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21-07-26 11:28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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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 2021年07月2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7月23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深圳市福田区福民新村132名住户与被上诉人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系列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判令施工单位中建三局二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二十余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到庭旁听宣判。本案是目前深圳市因建筑施工噪声侵权引发的涉及人数最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二审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逾百万网友在线观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福昌大厦二期福汇华苑基坑支护工程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民新村内,建设单位是深物业公司,施工单位是中建三局二公司。因涉案工程施工期间噪声扰民,被附近住户多次投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针对中建三局二公司的违法排放行为分别进行了11次行政处罚。

本系列案的132名上诉人是福民新村住户,其主张涉案工程临近居民楼,建筑施工噪声长期超时超标排放,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噪声污染,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施工单位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且部分住户还要求安装隔声玻璃费用和医疗费等直接损失。

结合涉案项目的施工内容以及进度,在中建三局二公司未能提供施工期间的噪声监测数据的情况下,二审法院认定中建三局二公司在涉案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持续性噪声侵权行为,同时综合考虑二审期间出现的新的行政处罚事实,调整中建三局二公司在涉案施工期间给一直居住或部分期间居住在福民新村的住户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至6000元不等,并赔偿相应的安装隔音玻璃的费用以及部分住户的医疗费。

编辑: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