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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首宗涉防疫物资诈骗案判了

来源:深圳侨报 发布日期:2020-03-03 15:09 坪山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吕晓春 通讯员 李荣钊 丘瑜)2月28日,坪山区人民法院对首宗涉防疫物资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苏某以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28日,被告人苏某在不具备口罩供货条件的情况下,在微信群发布消息谎称其有口罩销售。在收到被害人杜某、周某、陈某的微信转账共计3962元款项后,苏某欺骗被害人已发货,后在微信屏蔽被害人。苏某在案发后主动与被害人联系,全额退还诈骗钱款。最终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苏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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